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调查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分90分等二部分。合格市场调查公司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排名第一的的市场调查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市场调查公司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市场调查公司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市场调查公司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市场调查公司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 市场调查公司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市场调查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市场调查公司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场调查公司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市场调查公司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